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召開 表決通過疫情防控相關決定

2020年02月11日13:53  來源:人民網-廣東頻道
 

  人民網廣州2月11日電(王楠、任宣) 2月11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玉妹在會上指出,此次會議是的主要任務,是以實際行動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疫情防控中急需的法治需求,為實施最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應急、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動員全社會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強大合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據介紹,此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決定》,是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發揮職能優勢,以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的一項重要舉措,將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應急、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有力動員全省上下依法共同參與疫情防控,形成萬眾一心戰勝疫情的強大合力。該《決定》於公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另行公布。

  《決定》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並分別對野生動物的交易消費、食用及其違法責任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嚴禁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台等交易、消費場所開展野生動物交易、消費活動,在個人責任方面要求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對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將進行追責。

  《決定》強調,各地要堅持全國全省“一盤棋”,服從國家和省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為最大限度支持政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決定》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道口管理、交通運輸、社區管理、市場管理、場所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市容環境、野生動物管理等12個方面,規定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進行處置,賦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時期及時採取有效有力措施的權力。

  “全體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帶頭依法防控、依法治理, 認真貫徹落實《決定》,帶頭落實科學防控措施,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李玉妹強調,要把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牢抓好,抓緊推進《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的修改工作,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要加強《決定》的宣傳解讀,運用主流媒體、網絡等多種方式開展集中宣傳,提高《決定》的公眾知曉率和社會影響力,引導社會公眾依法科學有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責編:王楠、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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