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小伙子與患者同乘大巴被感染

2020年02月03日08:54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乘飛機大巴 這些要注意

  醫護人員在為病人測體溫。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流行病學調查的不斷深入,各地市病例情況逐漸公布出來。2月2日晚,廣東省疾控中心通過真實案例,為公眾如何搭乘交通工具、電梯時做好防護提供指引。

  案例1:

  與患者同乘大巴被感染

  最近住在珠海一位26歲的年輕小伙子,上周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專家開展調查,順藤摸瓜,竟發現他在發病一周前與病例孫某同乘一輛大巴,大巴是從廣州南站到珠海,車程2小時。

  案例2:

  上下樓鄰居感染或因同乘電梯

  一名男士最近確診被感染,但他並沒有明顯的外出接觸史,也沒有到過農貿市場,他也很疑惑自己為什麼會感染。隨后的流行病學調查發現,他與另外一位感染者是樓上樓下的鄰居,很有可能因為同乘電梯感染。

  疑問1:跟病例同坐一輛車就會成為密切接觸者?

  解答:其實根據不同的交通工具,密切接觸者定義也不同。

  首先,飛機。

  一般情況下,民用航空器艙內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區域內提供客艙服務的乘務人員作為密切接觸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為一般接觸者。

  其次,鐵路旅客列車。

  如果乘坐的是全封閉空調列車,病例所在硬座、硬臥車廂或軟臥同包廂的全部乘客和乘務人員。

  如果乘坐的是非全封閉的普通列車,病例同間軟臥包廂內,或同節硬座(硬臥)車廂內同格及前后鄰格的旅客,以及為該區域服務的乘務人員。

  第三,汽車。

  如果乘坐的是全密封空調客車時,與病例同乘一輛汽車的所有人員。

  如果乘坐通風的普通客車時,與病例同車前后3排座位的乘客和駕乘人員。

  最后,輪船。

  與病例同一艙室內的全部人員和為該艙室提供服務的乘務人員。

  如果上述人員與病例接觸期間,病人有高熱、打噴嚏、咳嗽等劇烈症狀,不論時間長短,均應作為密切接觸者。

  疑問2:同乘電梯的感染風險有多高?

  解答:由於新型冠狀病毒可通過接觸傳播,因此電梯中如果病例打噴嚏或咳嗽,就可能污染電梯按鈕等地方,健康的人觸摸后沒有及時洗手就接觸眼睛或嘴巴,就有感染的風險。

(責編:胡葦杭、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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