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市場監管部門全面開展價格監管 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行為

2020年01月21日20:33  來源:人民網-廣東頻道
 

  人民網廣州1月21日電(王星)1月21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省內醫藥銷售公司、連鎖企業召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醫藥用品價格提醒告誡會。會議要求,相關企業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採取多種措施保障供應,加強價格自律,穩定相關醫藥用品價格。

  近日,受湖北省武漢市等多個地區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廣東省部分地市出現口罩等防控醫藥用品熱銷現象。對此,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已採取多項措施部署開展相關醫藥用品價格監管工作,穩定價格秩序。

  1月20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在加強2020年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同時,重點關注涉及防控肺炎相關醫療用品、藥品的輿情和價格動態,迅速查處各類哄抬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廣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執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堅決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高上漲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下一步將密切關注省內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醫藥用品市場價格秩序情況,督促各地做好價格專項檢查和提醒告誡工作。同時,加大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廣泛採取警告、提醒、告誡等措施促進經營者價格自律,推進價格監管關口前移。

  根據價格法,經營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如存在上述價格違法行為,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有關規定,監管部門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廣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全面開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醫藥用品巡查、檢查和提醒告誡工作,要求零售藥店要規范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不跟風漲價。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保持12315、12345投訴舉報電話的暢通,對群眾舉報的價格違法行為及時進行核查,依法處理。

(責編:陳育柱、胡葦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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