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連續兩年命案破案率100%

2020年01月21日08:33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去年命案破案率100%

  在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專案組將嫌疑人歐某華抓獲歸案。

  俗話說:“人命關天”,命案偵破直接關系著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信任感和滿意度。廣州市公安局1月20日召開發布會通報,2019年全市命案破案率實現100%,也是連續兩年命案破案率100%,平均每宗命案破案時間為13.4小時。此外,還通過開展偵破命案積案專項攻堅行動,偵破陳年命案積案23宗,抓獲命案嫌疑人32名,其中包括偵破25年前的命案。

  2019年12月20日23時許,湖南省長沙市黃花國際機場,一架從東南亞某國首都飛來的航班徐徐降落。

  下機的乘客正在機場邊檢處排隊等候入境時,多名精悍的便衣民警不動聲色地靠過來,以閃電般的動作,將其中一名禿頂的中年旅客按倒擒獲。

  “凶手歐某華抓到了!”一條喜訊傳回廣州市公安局刑偵總部,作戰指揮室內一片沸騰。民警趁熱打鐵,乘勝追擊,次日上午9時許,又在廣州市南沙區某工地將其同伙於某抓獲歸案。

  至此,11年前震驚天河區母女被害兩命案迎來終章,欠下血債的兩名凶徒歐某華(男,今年37歲)、於某(男,今年38歲),在廣州警方一批又一批民警的接力追捕下,終於落入法網。同時,也為廣州警方2019年開展的偵破命案積案專項攻堅行動,畫上了一個完滿的句號。

  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潘國良介紹,2019年,全市命案發案數比2015年下降了40.1%,命案破案率實現100%,平均每宗命案破案時間為13.4小時。其中,命案發案后一天之內破案的佔92%,兩天內破案的佔4.5%,三天以上破案的佔3.5%。

  但由於種種原因,全市多年來積存了一批命案積案,而且基本上都是一些時間跨度長、偵破難度大、線索收集難的案件。替受害者討回公道,抓捕命案嫌疑人,是老百姓對公安機關殷切的寄托,也影響到公安機關的刑事執法公信力,更加影響到對犯罪分子的震懾力。

  針對陳年命案偵破難度大、時間跨度長的特點,2019年廣州警方通過開展偵破命案積案專項攻堅行動,各方聯動、持續攻堅,想方設法迅速突破了一批命案積案,有力彰顯了社會公平正義。全市偵破陳年命案積案23宗,抓獲命案嫌疑人32名,其中,偵破25年前的命案2宗,20年前的命案3宗,10年前的命案15宗。

  案件回放

  物証比對獲重大線索 抓獲潛逃11年嫌犯

  2008年4月10日13時許,鐘點工鄭某(化名)來到天河區林和東路某小區6樓的住宅,按約定進屋搞衛生,卻發現屋裡有血跡,鄭某在驚慌中趕緊報警。接報后,天河區公安分局的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該屋內發現兩名女死者。兩名死者為母親張某(時年46歲)及其女兒方某(時年20歲)。

  “這個案子要是發生在現在,破案時間絕不會超過一天。”廣州市公安局的頭號刑事技術專家、時任刑警支隊刑事技術所所長劉超回憶,11年前,當時全市的智慧警務建設仍在初期階段,案發后警方經多方訪查,也沒有找到目擊証人,因此無法精准鎖定犯罪嫌疑人。

  案件發生后,廣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挂牌督辦案件。公安部對此案也非常重視,全國首席刑偵專家烏國慶、崔道植等奔赴廣州,會同省市刑偵專家重新勘查現場,梳理線索,對該案進行會診、分析。經專家會診,推斷凶手為兩名,均為男性(嫌疑人A、B)﹔作案工具為單刃折疊彈簧刀﹔現場房間的大門及門鎖未遭破壞,也未發現有其他入口,應為凶手自行開門或死者為其開門,判斷凶手與死者相熟或為死者信任的人。

  案發后,警方進行大量排查,但凶手作案動機是謀財還是報復難以定論,偵查方向遲遲無法確定,工作一時陷入僵局,但辦案民警心裡都憋著勁兒,誓要“死磕”到底。

  近年來,隨著信息化的普及應用以及刑事科學技術的飛躍發展,讓2008年天河區母女被害兩命案迎來了新的轉機。

  2019年5月29日,刑警支隊刑事技術所的物証鑒定專家在對該起案件中提取的物証進行比對時,獲得重大信息:該案的嫌疑人A應來自湖南省常寧市。

  獲悉這一重大信息,警方迅速組建湖南前方工作組,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深入進行調查。經發動群眾和多方調查,確定嫌疑人A是歐某華。

  經查,嫌疑人歐某華於2019年2月出境去了東南亞。鑒於嫌疑人歐某華在境外,行蹤不定,警方決定以靜制動,嚴密監控,待嫌疑人回國再實施抓捕。

  2019年12月20日23時許,在長沙的黃花國際機場專案組將嫌疑人歐某華抓獲歸案。隨即於12月21日9時許,在廣州市南沙區某工地將其同伙於某(嫌疑人B)抓獲歸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歐某華、於某對2008年在天河區入戶搶劫殺人的作案行為供認不諱。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經審初步查明,2008年3月,於某找到小學同學歐某華(當時也在外打工),企圖撈“快錢”。於某曾於2003年~2004年在天河區林和東路某小區當過保安員,熟悉情況,認為6樓某女住戶(即死者張某)有錢,於是將其作為搶劫的目標對象。

  2008年4月上旬的一天下午,歐某華、於某來到作案目標所在的6樓。於某以送貨為名,騙得房內一名年輕女子(即方某)開門。於某和歐某華隨即進入該房實施搶劫,並將房內的年輕女子和中年女子(即張某)刺倒。兩人隨后在室內翻找財物,拿走死者錢包裡的人民幣7000多元、港幣1000多元。(全媒體記者李棟 通訊員晏楠、張毅濤 攝影報道)

(責編:胡葦杭、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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