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20年01月19日08:28  來源:南粵清風網
 
原標題: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春節將至,為加強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我省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肇慶四會市原安全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蘇廣榮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和“節禮”問題。2015年5月,蘇廣榮應某管理服務對象之邀,到湖南衡山旅游3天,交通、食宿、門票等費用約1500元均由該管理服務對象承擔。2018年中秋和2019年春節前,蘇廣榮通過微信方式收受某加油站負責人所送“節禮”共4000元。2019年8月,蘇廣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二、惠州市惠東縣巽寮管委會基建辦副主任林海良等18人違規收受“節禮”問題。2019年春節前,林海良等18名黨員干部應某房地產公司邀請,參加其舉辦的新春聯歡晚會。晚宴期間,林海良等7名管委會干部和11名巽寮、赤砂村干部憑現場領取的兌獎券,分別兌換現金“紅包”2000元至5000元不等。2019年5月,林海良、赤砂村黨總支副書記葉新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巽寮國土資源所所長黎秋波、巽寮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楊慶宏等10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余6人受到通報批評處理。違紀款被收繳。

  三、汕頭市潮陽區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分局科員肖輝志等4人違規收受“節禮”問題。2017年春節、中秋節及2018年春節前,肖輝志等4名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某企業進行執法檢查過程中,先后3次收受該企業所送“節禮”共計9000元,其中肖輝志收受5500元。2019年3月,肖輝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余3人受到通報批評處理。違紀款被收繳。

  四、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和平社區黨委委員、黃果壢居民小組黨支部書記劉偉琳私車公養等問題。2014年5月至2019年3月,劉偉琳及其家人用劉偉琳的公務加油卡為兩輛私家車加油122次,共計6.1萬元﹔2016年8月,通過某加油站工作人員套現公務加油卡,用於其他消費29次共計1萬余元。2019年10月,劉偉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五、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南村村委會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3年至2019年,南村村委會未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違規決定在每年春節后向村“兩委”干部等工作人員發放“開門利是”,累計發放79.6萬元。該村時任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鄔紹榮、村委會副主任兼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長鄔射英等10名村“兩委”干部分別領取0.6萬元至3.9萬元不等。2019年12月,鄔紹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鄔射英等9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退繳。

  上述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都發生或持續至黨的十九大之后,屬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問題。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讓,防止老問題復燃、新問題萌發、小問題坐大。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履行作風建設主體責任,不斷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時刻緊繃紀律之弦,把“節點”當“考點”,堅決抵制“節日病”。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日常監督,對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快查快辦,深入開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作風保障。

(責編:陳育柱、胡葦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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