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復檢合格的屠宰豬肉,官方獸醫會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証明》,加蓋檢疫驗訖印章,對分割包裝的肉品加施檢疫標志。對檢疫不合格的產品,官方獸醫會出具《動物檢疫處理通知單》,監督屠宰場或者貨主按照農業部規定的技術規范處理,堅決不讓問題肉流入市場。屠宰檢疫合格的,貨主就可以到屠宰場的檢疫點領取《動物檢疫合格証明》了。《動物檢疫合格証明》是生豬產品的身份証,是合法進入市場的一個重要証件。在這裡,為了確保豬肉產品的肉質,貨主往往會使用冷藏櫃運輸豬肉產品。同時,市民從市場上採購的豬肉產品,如果不是立即食用,建議放到冰箱貯存,確保肉質鮮嫩。“屠宰檢疫工作,事關群眾食品安全,不容小覷。”廣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有關負責人介紹,僅在2014年,廣州市屠宰檢疫生豬共622.3萬頭,屠宰檢疫牛羊共16.0萬頭,家禽屠宰檢疫149.9萬羽﹔全年共無害化處理動物62萬頭(隻匹),無害化處理動物產品460噸。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4.7萬人次,檢查1.6萬場次,發出責令整改176個,立案91宗,罰沒金額127.3萬元,有效杜絕了問題豬肉流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