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違規兼辦午間托管的寶漢幼兒園被曝有老師罰小學生站半個小時,一位在該園托管的小學生用手機拍下了相關的視頻。在視頻裡,一個身著綠色裙子的老師抓住一個小男孩的衣服,半拉半提地拽到房間門口罰站,不讓他午睡,小男孩一站快半個小時。在另外一段視頻中,一個老師用力拉著一個小男孩的手臂,孩子大喊著拼命掙脫。【詳細】
◆案例反思:家長把孩子送去午間托管想必都是想讓中午沒法接送的孩子好好睡個午覺,沒想到卻是花錢買罪受。小小年紀的他們怎能經得起老師這樣粗暴的又拉又拽?
因為學生沒有完成作業,佛山禪城南庄一所民辦小學的老師,讓班干部手持木棍“罰杖50下”,當著全部同學的面,把一名一年級孩子的屁股打至淤青。當時指使孩子動手的老師一直在場,但卻沒有任何喊停的意思,甚至打完后老師也沒有去查看孩子是否受傷。孩子由於當眾受罰受到心理傷害,再也不肯回校上課,家人隻得讓其暫時休學在家。【詳細】
◆案例反思:老師自己不動手,把體罰的“權利”交給班干部或者同班同學,這種“假學生之手懲罰”的方式在造成肉體傷害的同時更加踐踏了學生的自尊以及同學間的友誼。
佛山南海區大瀝曹邊嘉福學校小學三年級學生阿曉英語聽寫時因寫錯了兩個英語單詞,被老師用鐵尺打了10下手掌,三個手指指甲出現凝血。涉事老師承認打了阿曉等多名同學,並表示一直以來都實行“錯一個單詞打5板”的規定,一些家長還主動要求她打。阿曉母親李女士稱,這已經不是郭老師第一次打阿曉,“國慶節之前也打過一次,擰了他耳朵,他喊疼,當時我隻好買冰塊給他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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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反思:老師打學生的行為毫無疑問是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許的,因為學生寫錯單詞而體罰就更加荒唐,如果我們的教育是不允許學生犯任何錯誤的話,要老師又有何用呢?
深圳南山區惠中名苑幼兒園的學生家長反映稱,兩名大二班的孩子先后被一名教師掐傷。家長徐小姐稱,上周五其5歲兒子小多回家后左臉有明顯的紅色掐痕,小多說是在幼兒園受傷的。“孩子被老師罰站,這名老師掐著孩子的臉蛋往前拖。”王小姐的女兒也反映有類似遭遇,手臂上有兩處紅斑,其中一處是紫紅色。女兒說是在幼兒園被老師掐傷的。【詳細】
◆案例反思:幼兒園虐童事件屢見不鮮,難道就因為孩子年紀小不敢告狀就可以任打任罵麼?作為培育幼苗的幼兒園老師理應要比其他老師更有耐性更富愛心才對。
在東莞長安鎮振安幼兒園上學的娜娜被老師帶到診所,並稱在幼兒園不小心撞傷導致耳朵出血。然而處理傷口的醫生發現,娜娜長約三厘米的傷口不像撞傷的。待老師離開后,醫生再詢問娜娜的傷如何造成。此時的娜娜才告知,傷口是被老師揪傷的。當天她正與班上另外兩位小朋友聊天。老師聽到后,便揪著她的左耳,從教室裡一直拖到了外面罰站。【詳細】
◆案例反思:老師之所以被稱為“園丁”,是因為他們願意用自己的愛去澆灌每一株成長的花朵。如果因為學生行為不當便施以暴力,那豈不成了摧殘祖國的花朵?
7歲的林林是長沙雨花區一所小學的一年級學生。由於父母忙於工作,每天下午放學后,林林都會被托管所的老師接走,等做完作業,再由家人接回家。去年12月25日,林林哭著被爺爺接回家后,出現嘔吐發暈的現象,詢問后林林說,自己因做作業不認真,被托管所一名老師抓著衣領用頭部撞牆。經醫生診斷,林林為“蛛網膜下腔出血、腦震蕩”。【詳細】
◆案例反思:學生托管固然存在法律方面的缺失,但市場需求又決定其無法取締。既然被稱為“老師”,就應該履行教書育人的天職。試圖用暴力去馴服學生,如何對得起家長的托付?
徐州市一名小學生童童,放學后到位於彭城路寬段附近的一家教育中心,在陪讀老師的看管下做作業。一天童童見老師穿著寬鬆的褲子走過時,冒出一句“大屁股”(校方稱用的是方言“大?瓣子”),讓看管學生寫作業的老師非常生氣。這位老師認為這句話是對他的侮辱和不尊重,當著眾多學生的面,一腳將童童踹倒,倒地后童童還被抽了耳光。【詳細】
◆案例反思:學生出言調侃老師固然是有不當之處,但為人師表應該做的是糾正學生的行為,使其認識自身的錯誤,而非用另一種更粗暴的方式來傷害學生、侮辱學生。
武漢生物工程技術學院附屬幼兒園大班的女童甄嘉欣在和鄰座的小朋友玩耍時,因為調皮被老師一手一隻耳朵,從桌子一頭,拎到了另外一頭。因為疼痛,孩子哭了好長時間。家長忙仔細檢查,看完大家都吃了一驚:孩子的左耳根部,出現一道約3厘米的傷口,另外還有兩道小傷口,傷口血流不止。【詳細】
◆案例反思:哪個孩子沒有調皮的時候,幼兒園老師的天職就是用耐心去教化學生,用愛心去包容學生。如果老師都能以學生調皮為由對學生動粗,那叫廣大家長如何安心把孩子交給你呢?
甘肅蘭州市皋蘭縣西岔鎮五墩子小學五年級的小昌樂和同班同學因為營養早餐的事情發生了爭執,班主任覺得學生間的矛盾讓其被同事諷刺管教無方,便指示兩名同學摁住“犯錯”的小昌樂趴在桌子上,然后使用鐵鏟當眾狠狠地暴打她的腿和臀部,並稱教室內打人比較熱鬧。圍觀的學生回憶說,暴打時間長達40分鐘,整整打了86下,直至小昌樂昏迷。【詳細】
◆案例反思:學生之間鬧矛盾,作為班主任的理應深入了解、循循善誘。因為學生鬧矛盾影響個人聲譽而暴打學生出氣,這樣的行為豈不更顯得管教無方?
有網友發帖稱,常州市武進區南塘橋小學一名一年級學生小敏兩次被教師“捆綁示眾”體罰,一次長達六小時,另一次則是在操場上當著眾師生的面。經記者調查發現,說起小敏被捆綁的事情,同班同學大多表示“確有此事”,另有幾位同學則小聲提醒他們“老師不讓說”。據小敏介紹,捆綁時老師把他的腿捆起來,用的是跳繩,一直纏繞到腰間。【詳細】
◆案例反思:小學生哪怕年紀再小也有自尊心,將學生捆綁示眾長達6小時這樣的行為,傷害的遠不止學生弱小的身體,不可估量的是心靈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