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北京順利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壁壘作出了部署。
《決定》提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作為探索土地制度改革和城鄉規劃的先行者,廣東無疑吸引著全國的目光。人民網廣東頻道今起推出“三中全會精神全解讀 深化改革看廣東”系列策劃,精選全國權威專家觀點,細析落地廣東的改革舉措,解讀廣東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建設之路。
全會公報指出,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一原則說明,實現城鄉建設用地“同地、同權、同價”或成為未來土地改革的一個方向。
二、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決定》提出,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三、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決定》提出,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
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二、宅基地流轉、抵押、轉讓根據原有政策,農村宅基地隻能在村集體內流轉,不能買賣或抵押轉讓。《決定》中關於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的舉措,意味著農民將對土地有更多的處置權力,真正享有更多財產權利。
三、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中國新型城鎮化的關鍵不在於“快”,而在於“好“。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良性互動,由此促成多層次的城鎮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