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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對受賄事實無異議 望寬大處理
  • 原廣東原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珠江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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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原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原政協副主席吳志強被判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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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衛計委原主任江捍平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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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韶關市武江區原政協委員譚友清涉嫌詐騙689萬受審
    韶關市武江區原政協委員譚友清涉嫌詐騙689萬受審
  • 深圳南山區原政協主席溫玲被查期間出境已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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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莞市環保局原局長袁紹東一審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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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遠市原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晉鋒因受賄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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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政委戚凡科(右)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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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一審被判死緩
    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一審被判死緩
  • 廣州白雲81名落馬貪官之一城管干部王寶林收受巨額賄賂
    廣州白雲81名落馬貪官之一城管干部王寶林收受巨額賄賂
  • 反貪懲腐·重拳出擊

    


			    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既是中央對老百姓的庄嚴承諾,也是新形勢下反腐工作的重點。如何打出成效,打出威風,廣東官場七月以來的地震不斷,彰顯了風生水起的反腐正能量。
        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既是中央對老百姓的庄嚴承諾,也是新形勢下反腐工作的重點。如何打出成效,打出威風,廣東官場七月以來的地震不斷,彰顯了風生水起的反腐正能量。

    廣東上半年查處19位地廳級干部

    •   今年上半年,廣東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老虎”和“蒼蠅”一起打,立案4315件,涉及地廳級干部19人、縣處級干部182人﹔查處鎮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655件……【詳細】

        

    廣州上半年查違紀73個干部落馬

    •   上半年,廣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群眾信訪舉報2035件(次),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311件314人,立案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73件73人……【詳細】

        

    揭陽三高官先后落馬

    反腐之聲

    • ·人民日報:法治沒有特區 反腐沒有例外

        ★黨的十八大強調,“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這是我們黨有力量的表現,也是反腐敗取信於民的關鍵。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產黨,對腐敗分子絕不姑息、決不手軟……【詳細】

       

      ·法治日報:官員“失蹤”曝干部管理疏漏

        ★不管是預防官員“失蹤”,還是防止官員外逃,都必須將公務員法和干部管理制度落到實處。目前的情況是,各項規定都有,關鍵是執行存在問題……【詳細】

       新華社:政府官員玩“失蹤”,是對權力的褻瀆,更是對人民群眾的不負責任。

    集體貪腐

    昵稱:

    “漫”說貪腐

    • “過節賄”
      “過節賄”
    • 包庇不法KTV
      包庇不法KTV
    • “借箭”新說
      “借箭”新說
    • 貪腐大掃除
      貪腐大掃除
    • “被迫受賄”
      “被迫受賄”
    • 防腐網絡將“權力”關住
      防腐網絡將“權力”關住
    • “借用豪華車”一樣違紀
      “借用豪華車”一樣違紀
    • 權力大,制約小
      權力大,制約小
    • “三多”貪官
      “三多”貪官
    • “腐敗”與“權”息息相關
      “腐敗”與“權”息息相關

    部分落馬官員簡歷

        李珠江,1954年7月出生,廣東興寧人,1970年12月工作,1973年6月入黨,在職大學學歷。原任廣東省海洋與水產廳廳長,2000年2月任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2009年9月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經查,李珠江在省海洋與漁業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多次收受他人賄賂。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珠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珠江,1954年7月出生,廣東興寧人,1970年12月工作,1973年6月入黨,在職大學學歷。原任廣東省海洋與水產廳廳長,2000年2月任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2009年9月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經查,李珠江在省海洋與漁業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多次收受他人賄賂。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珠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何靖,1957年生,廣東德慶人,研究生學歷,二級警監警銜。1984年開始參加公安工作,落馬前任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任廣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



    何靖在先后擔任原花都市公安局局長、增城市公安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局長和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其本人單獨及伙同其妻子(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賄賂近人民幣700萬元。



    7月25日,何靖在深圳受審,對受賄事實無異議。

        何靖,1957年生,廣東德慶人,研究生學歷,二級警監警銜。1984年開始參加公安工作,落馬前任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任廣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
        何靖在先后擔任原花都市公安局局長、增城市公安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局長和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其本人單獨及伙同其妻子(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賄賂近人民幣700萬元。
        7月25日,何靖在深圳受審,對受賄事實無異議。

        江捍平,生於1957年8月,廣東大浦人,1975年2月參加工作,從下鄉知青到回城上學,從醫生到從政,江捍平在醫療衛生系統浸淫29年。歷任南山區人民醫院院長,南山區政府計生辦主任,深圳市計生辦副主任,深圳市衛人委主任。



    2012年12月17日,江捍平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4日發布消息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原主任江捍平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經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捍平,生於1957年8月,廣東大浦人,1975年2月參加工作,從下鄉知青到回城上學,從醫生到從政,江捍平在醫療衛生系統浸淫29年。歷任南山區人民醫院院長,南山區政府計生辦主任,深圳市計生辦副主任,深圳市衛人委主任。
        2012年12月17日,江捍平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4日發布消息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原主任江捍平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經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羅蔭國,1954年出生,廣東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書記,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2007年任茂名市委書記。

      2011年2月11日,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公布,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刑事拘留。經查,羅蔭國單獨或伙同其妻子鄒繼芳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全部犯罪金額合計過億。



    日前,羅蔭國依法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羅蔭國,1954年出生,廣東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書記,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2007年任茂名市委書記。
        2011年2月11日,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公布,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刑事拘留。經查,羅蔭國單獨或伙同其妻子鄒繼芳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全部犯罪金額合計過億。
        日前,羅蔭國依法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陳弘平,男,廣東揭陽人,漢族,1954年9月生,學歷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1975年7月參加工作,2008年3月任中共揭陽市委書記,4月當選為揭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經查,陳弘平在揭陽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7月初,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弘平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陳弘平,男,廣東揭陽人,漢族,1954年9月生,學歷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1975年7月參加工作,2008年3月任中共揭陽市委書記,4月當選為揭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經查,陳弘平在揭陽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7月初,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弘平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吳志強,1955年出生,到1995年就已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后調任佛山,歷任中共佛山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佛山市政協副主席等。


     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間,先后10次收受賄540萬元。后於2012年1月16日到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歸案后,其家屬為其退清全部受賄款。



    近日,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吳志強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70萬元。

        吳志強,1955年出生,到1995年就已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后調任佛山,歷任中共佛山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佛山市政協副主席等。
        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間,先后10次收受賄540萬元。后於2012年1月16日到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歸案后,其家屬為其退清全部受賄款。
        近日,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吳志強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70萬元。